房地產的泡沫遲早是要破的,但2020年是當局主動刺破的,房價下跌和很多居民的資產負債表大大縮水都在官方意料之中,但沒有預料到會一路崩跌看不到底,也沒有意識到,在各種危機同時顯現互相疊加的檔口,房地產崩跌成了危機的最大放大器,從而使各種危機急劇惡化。
對此,當局其實是沒有合適的對策。因為在中央默許、地方政府全力推動的房地產無序擴張,產生了「結構性過剩」。泡沫一經刺破,原來各方刻意或無意塑造的神話:房價永遠上漲,是最好的財富載體。就立刻破滅了,原來的市場預期就成了笑話,逆轉不可避免。房價不會回升成為共識。此時,城市化已接近尾聲,而人口的斷崖式銳減,在可預期的時間段裡,對房屋的市場需求將持續縮減。當局意識到:即便中央和地方的財政狀況良好,也不可能拯救崩跌的房市,就算托市也只有象征意義。
所以,官方:
1)不承諾「房價會止跌回升」也沒有大規模直接托舉房價
因為一旦托價必然加劇金融風險,托而不舉,將使人們的預期更加低迷。得不償失!
2)不敢重啟房地產作為增長引擎,知道曾經的財富增值器已經成了資產負債表收縮器。因此不再允許高槓桿擴張,不再允許無限加槓桿拿地。但官方拿不出新的財富載體,替代性的「新資產錨」。
所以總體上是聽任房市不可逆的下行。只是推出一些措施,目的是維穩。
重點是「保交樓」專項行動,以專項資金支持在建項目,防止爛尾擴大。
因為期房不能按合同交付,是經濟違約行為,當局是有責任的。並且這容易引起群體性的維權行動。所以,當局確定:保交房,不保房價。不交房是社會和法制的問題,當局無法推卸責任,而房價下跌是市場的問題,當局不承擔責任。
而在房地產災難中受損、受困和受害的購房者也是這麼認為的。他們基本上不會追問這場災害的源頭,而會捶胸頓足,悔不當初,煽自己耳光!
這一措施沒有幫到受損、受困和受害的購房者,但確實防止了大量群體性事件的發生。
受損、受困和受害的購房者雖然沒有直接針對政府的動作,但卻放大了
內需收縮的效果,大部分家庭已
經進入:
1)長期防禦模式
2)風險最小化決策
3)不再做「向未來下注」的選擇
這是使國人對未來喪失了信心的重要推力。而這種信心的喪失不是政策能逆轉的。
當局還是作了一點事的,比如:
放鬆限購、限售、限貸
1)大多數城市取消了限購
2)下調首付比例
3)放寬貸款條件
這是想拉動需求端的購房意向。但是,在信心和預期破防的情況下,誰也不想今天買房明天房價就下跌。所以,實在是有緊迫剛需的居民(比如不買房就不能結婚),或者是“不差錢”的主想提升居住檔次。這些人畢竟是少數,而大部分居民都會觀望。不會輕易入市。所以,即便成交量稍有階段性回升,那也是小打小鬧,無法扭轉房價總體的加速下跌。
再比如:
1)下調房貸利率、存量房貸重定價
2)下調LPR
3)允許存量房貸利率下調
即使利率再低,需求也不會回來。
結果是:減輕部分存量業主月供壓力,但這只是杯水車薪,月供的微量
減少不能沖抵房屋資產的不斷縮減,所以,無法修復貸款購房者的資產負債表。至於對購房需求的刺激,只能刺激有緊急剛需的人們。
還有就是給房地產項目有限、定向的融資支持。就是地方政府向銀行推送一份「白名單」,由銀行選定“優質項目”定向支持。讓債務展期、協調重組或繼續貸新款。這就是屬於前面提到的“保交樓”專項行動的內容。
結果是:因為房企對期房購買者有了交房的承諾,避免了一些群體事件。同時也延緩部分房企爆雷,另外通過重組,提高了房企行業的集中度,但要房企行業整體去槓桿,還是瑤瑤無期的。對房價繼續下跌沒有任何托舉作用。
綜上所述:習當局造成了房地產崩跌,本來就沒有扭轉下行趨勢的打算。推出的一些政策,只是為了防止系統性金融風險與社會風險擴散。比如「保交樓、保底線、不保價格」,主要是為了維穩。房地產不再是經濟增長的引擎,而成了阻礙經濟增長的減速器。房產不再是財富的載體、錨點,但當局無法建立新的財富錨點。房地產業不再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,轉變為最具破壞力的放大其他危機的最大放大器。
習當局對房地產災難中受損、受困和受害的購房者沒有任何救助措施。推卸了責任,但造成;惡最致命的一點:預期已經發生「制度性改變」,從而直接窒息了內需的基礎。
在此,為受害最嚴重的人們發幾聲歎息:
眾所周知,在貸款購房的群體中有許多人面臨走投無路的絕境。
有些人,因房價下跌,房資跌破了貸款總額,又逢失業,付不起月供,要賣房還必需貸款,只能斷供,房子拍賣,結果征信壞了,上不了飛機,乘不了火車,還欠了一大筆債。可說是慘不忍睹!因絕望而輕生的例子也不少。
當局但凡還有一點惻隱之心,可以做一點救助的:
1)實質性的轉移支付,解套。補齊貸款缺額,幫其賣房解套,讓他們保住征信,保住未來生活的一點希望。
2)制定破產制度,讓破產的房主還有重新開始的機會!
但此時此刻習當局卻仍然在集中力量辦大事:全力催辦高新科技產業,加快“大國崛起”的步伐,這些民生小事根本不屑一顧!甚至為了擴大財政收入,把手伸進持房者的錢袋子,要掏出裡面最後的一點存量。仿佛不讓房價跌透,不讓房產持有者都破產就不爽,非給房價下跌再添一
點動能。為此提升了房產交易的增值稅;又推出了“房產稅”,讓持有
多套房產的房主增加了持房成本,從而把更多二手房推向市場。
期待一個不把人當作一切活動的目的,只是當作資源、材料的制度,救助那些在房地產災難中受損、受困和受害的購房者,那是癡心妄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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